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杂志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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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科学(西北政法大学学报)》投稿须知

 
《法律科学》是西北政法大学主办的学术性刊物,面向国内外公开发行,热诚欢迎法学研究人员、法学院系师生、司法工作者及法学爱好者惠寄优秀稿件。
一、本刊欢迎问题意识突出、选题新颖、见解独到的法学理论文章和法学各分支学科的专题研究成果,以及有理论和实践价值的现实性研究成果。“法律文化与法律价值”是本刊建设的名牌栏目,对有关专题研究成果尤为欢迎。
二、本刊取舍稿件的标准重在学术水平。对具有真知灼见、说理充分、逻辑严密、语言规范的稿件优先采用。本刊倡导优良学风,反对在他人论文上挂名,对作者单独完成的稿件优先采用。
三、来稿应符合教育部发布的《中国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学报编辑排规范》要求。
四、来稿应附有作者简介(姓名、生年、性别、民族、籍贯、职称、学位、工作单位、所在城市、邮政编码等)、摘要、关键词、中图分类号、注释、参考文献,基金资助的论文应对基金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予以注明。篇名、摘要、关键词应翻译成英文。中英文摘要、关键词应排列于正文之前。注释采用脚注排于当页末,参考文献排于文末,同一文献同一编码的体例。从期刊、论文集中析出文章注明其在该期刊、文集中的起止页码。
五、摘要应能客观反映论文的主要内容信息,直接明确地反映出作者的主要观点,具有独立性和自含性,一般不超过200字,能够独立成文,切不要写成文章结构介绍或自我评价,不要用“本人”、“本文”等词起写。
六、本刊坚持文以质取的原则,实行匿名审稿,反对任何干扰编辑公正审稿的行为;反对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对于引用他人学术成果不加标注、抄袭他人学术成果,在他人学术成果上署名,在包括网络媒体在内的出版物上一稿多发,将已发表论文无实质性修改重复发表,将已经出版的专著中的内容作为论文重复发表等损害本刊学术声誉的行为,本刊将采取措施予以惩戒。
七、对采用稿件,本刊在尊重作者原意的前提下,可对稿件进行技术处理。如不同意,请声明。
八、本刊加入国家哲学社会科学学术期刊数据库、《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中国知网及其系列数据库和北大法宝等电子出版,并通过《中国学术期刊(网络版)》(CAJ-N)出版我刊网络版。凡经我刊审定录用的稿件(录用定稿)均将首先在我刊网络版上首发,后视编排情况发布排版定稿和整期定稿,最后由我刊印刷版出版。刊发论文作者应授权其论文信息网络电子出版形式传播权,在用稿协议约定期限内不得再授权其他媒体转发;相应稿酬已与印刷版稿酬一并支付。
九、本刊使用网上投稿、审稿系统。不要擅自向编辑、主编投稿,更不要托关系转稿。凡投稿三个月内未收到编辑部采用通知者,可自行处理。鉴于样刊寄送过程中丢失严重,为了使作者能及时收到样刊,将采用特快到付方式寄送样刊,敬请理解。
十、凡对本稿约有关内容未提出异议和特殊声明者,本刊将视为同意此稿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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